第385期:《三峡大学报》

做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
维护者和推动者


   期次:第385期   作者:李建林   查看:42   


  9月9日,学校在求索报告厅隆重召开2015年教师节庆祝暨表彰大会,共同庆祝第31个教师节。党委书记李建林在庆祝大会上鼓励广大教师做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维护者和推动者。本报特将李建林讲话内容部分选登: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要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四个新标准和新要求,一是要有理想信念;二是要有道德情操;三是要有扎实学识;四是要有仁爱之心。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和要求,我在去年学校教师节表彰会上,代表学校党委,号召全校教师做志向远大的教师、做锐意进取的教师、做诲人不倦的教师。今天,我还要鼓励我们的教师做依法执教的教师。为此,一是,我们的教师要知法、学法、懂法,树立强烈的教育法律意识和高度的教育法制观念。我们的教师要加强对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系统了解教育的本质特征、教育的法律规范、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力和义务等方面的知识。二是,我们的教师要守法、护法,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我们的教师只有自己率先做到遵纪守法,才能给学生做出表率,才能在学生的面前理直气壮的“说法”。要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去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教师行为规范的 “七条红线”精神。要注意遵守课堂教学纪律,遵守“科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要遵守科研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要注意学术安全和遵守成果发布的有关法规。
  各位老师、同志们、同学们,法国思想家卢梭讲:“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让我们自觉秉承法治的理念,推进内部治理,落实依法治校,在加快建设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征程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